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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国家级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6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1-16浏览次数:10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要求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级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(以下简称“大创项目”)2026年度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验收范围

2023年立项国家级、省级延期的大创项目以及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、省级大创项目(具体名单见附件1)。其中,2023年立项国家级、省级延期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,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撤项。

二、验收程序

(一)各项目要对照项目立项申请书结合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,填写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(附件2)并准备好成果实证材料,上报所在二级学院。

(二)各二级学院组织项目结题验收的初审工作。

(三)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评审,并对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及公布。

三、验收材料及要求

(一)项目组提交成果实证材料要注意完整性:

1.学科竞赛获奖需提交证书扫描件;

2.发表论文需提交论文扫描件;

3.获得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扫描件;

4.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或鉴定书;

5.已在校内外孵化基地孵化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

(二)项目结题成果若为论文,论文具体要求和格式须严格按照附件4规范填写,并附上论文推荐表(附件5)及维普检测查重报告(查重率必须控制在≦20%)。

(三)未按照要求填写结题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,或者实证材料造假、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,验收均不予通过。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视为放弃结题。

(四)未申请过延期的项目,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验收,需填写《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》(附件6)申请延期(每个项目只有一次延期机会),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批同意后可延期一年。项目负责人已毕业或者为毕业班学生,不允许申请延期。

四、验收结论及处理

专家将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实证材料等综合评判作出验收结论。本次验收结果评定分为通过、暂缓通过、不通过和撤项四个验收结论。不通过的项目即时终止建设;暂缓通过的项目,限期整改,参加下一年度的结题验收,如仍不能通过验收,做撤项处理;已经延期一次且仍不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做撤项处理;因离校、毕业等客观原因无法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做撤项处理。撤项和不通过的项目经费将被即时冻结,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大创项目,指导教师1年内不得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大创项目。

五、材料报送方式

结题材料必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,于2026年3月15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cxcy@hzu.edu.cn,压缩文件命名为“二级学院+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2026年度结题材料”,各项目组电子版材料命名为“项目编号+项目名称”。纸质版材料(一式一份)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(旭日科技大楼A座2102室)。

 

附件:

    1.国家级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6年度验收名单 

    2.国家级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

    3.国家级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

    4.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论文稿件要求

    5.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论文推荐表

    6.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惠州学院创新创业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6年1月16日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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